在某些特殊人群的心中,母親的定義很模糊,有十月懷胎把自己帶到這個世界上的生母,還有辛辛苦苦把自己養大的養母。
對於我們絕大多數人來說,生母和養母都是同一個人,但也有例外。有些人就有生母和養母兩個母親, 一個給了自己生命,一個養育自己長大,可是生恩和養恩哪個更重要呢?
養母把女兒養大,長大後卻要認回親媽
事情主人公是56歲的黃女士,她年輕時因為身體原因不能生育,就和丈夫領養了一個女孩, 考慮到以後和孩子的關系,孩子生母答應黃女士一輩子不再來往。
於是黃女士就把養女帶回了家,不僅悉心照顧還幫養女結婚成家帶娃,黃女士以為晚年就能有女兒照顧,享受子孫繞膝的美好生活。
可事情偏偏有意外 ,女兒不知怎麼認識了自己的親生姐姐,並且順著這條線,找到了自己的親生母親,並且雙方頻繁聯系起來。
孩子能和生母相認是件多麼美好的事,但這一切在黃女士眼裡卻是難以接受的,因為當初抱走孩子時,生母已經答應永遠不和女兒聯系。
現在生母又和女兒聯系起來, 黃女士認為她想從自己身邊搶走女兒。另一方面,女兒自從和生母相認後,他們之間來往頻繁,且女兒對黃女士的態度也越來越差,這讓黃女士沒有一點安全感。
最讓黃女士崩潰的是,女兒竟然瞞著自己和生母一家人聚會相認, 聚會上還有條幅寫著:歡迎胡氏出嫁女兒回娘家。
黃女士才恍然大悟,原來女兒不僅背著自己和生母一家人相認,還直接把姓改了回去,這讓黃女士認定了女兒是想拋棄自己,進而回到生母身邊去。
養母黃女士提出:賠償我900萬,以後再不相認
這件事讓黃女士非常心寒,沒想到自己辛辛苦苦養大的孩子,幾十年的養育竟抵不過生母的生育之恩,於是黃女士向養女提出 「賠償900萬,以後再不相認」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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