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女士認為自己含辛茹苦把女兒養大,又為女兒陪送嫁妝,還幫忙帶大了2個孩子,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如果女兒要回到生母身邊,就要補償自己900萬,從此恩斷義絕。
最後經過協商,女兒每個月都要支付黃女士一定的生活費,如果黃女士患上重大疾病也要負責,另外,黃女士還希望女兒能在精神上多關心自己。
其實女孩的生母並沒有要認回女兒的意思,只是覺得畢竟是親生女兒,相認後肯定會當做一家人對待。
而黃女士本意也不是想要錢,只是希望嚇唬一些,希望女兒不要拋棄自己,才提出要900萬這個女兒完不成的要求。
生恩大,還是養恩大?
其實這樣的問題在生活中也很常見,但兩種恩情真的能拿來作比較嗎?答案顯然不是的,無論生恩還是養恩,缺少一個都不能構成完整的人。
因此,如果遇到這種情況,不要去糾結哪個恩情更大, 能寬容彼此犯的錯,共同生活才是最重要的。
生和養本就是互相成就的過程,這對於彼此都有非凡的意義,而對養女來說 ,能擁有兩個母親的共同愛護和保護,更是一件值得高興的事情。
你認為生恩和養恩應該放在一起比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