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嫁人後給養父買了一套房,他卻把房子送給親生女兒,搬來和我住
不讓我們搬出去,好在我和婆婆的關係非常好,不然這住在一塊,三天兩頭的吵架,這日子也不用過了。這天我正在和家人一起吃飯,我接到了我父親的電話,他在電話那頭說,玲玲啊,我把你給我買的那套房子送給你妹妹了。我沒有多大的反應,點了點頭說,爸!沒事啊,本來就已經送給你了,你想怎麼解決都是你的事啊。

他卻把房子送給親生女兒,我是可以理解的,畢竟我也就只有這麼一個妹妹。但是當他告訴我,他把房子送給妹妹當新房了的時候,我還是愣住了,我一直都知道我妹妹有男朋友了。但是這男方子啊縣城房子都沒有嗎?他們能接受我養父和他們一起住嗎?我掛了電話後,臉色不是很好,我婆婆就問我怎麼回事,我把事情原原本本的說了出來。
我公公立馬就說,這是小事情啊,我啊,這退休很久了,也沒有一個像樣一點的玩伴,你叫你養父,搬來和我住。我看向了我婆婆,我婆婆笑著點點頭說,我同意,反正我們這房子也寬敞。再說了,你養父能養你這麼大,對你這麼好,你讓他搬來,儘儘孝道也是應該的。我流下了眼淚,點了點頭。最後接我養父過來的路上,我養父還一直說,我住你們家車庫就行了,不占你們地方。我婆婆卻說,那怎麼行?不是占了我們家車的地方?還是住房間吧。我看著和和睦睦的一家,突然覺得我真的很幸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