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上車時,開車的已換成忠永,他動作不算嫻熟,腳剎和觸火鍵配合不好,熄火聲響得跟砍頭一樣磨人。但也沒人敢說什麼,都等著,也就是在那時,我注意到車底座有盒海南車厘子,上面還有一袋食品,露著兩板起士林。
那輛滿載的車最終離去了,從背影看,大家都是安和的,尤其那個女孩,隱約能看到黃光中細頸上的細絨汗毛。
我以為車會這樣開下去,直至抵達。可第二天,就有幾個熟客告訴我,他們在路上見著一個女孩發了癲癇,白沫嘔得滿肩是,最後被家人拖走了。
現在回憶此事,仍會想著她失蹤時可能還沒二十五,要是活著,到現在得有四十來歲吧,或許治好了,也結婚有孩子了。
3
距離第二次見面不到一個月,她失蹤了,不少村裡人閒聊愛講,但我覺得主要是井叔在講,我甚至懷疑他憑此賣了許多爛水果。
井叔的消息,主要是從鎮里的集市得來的,他幾乎每個下午都會推輛板車去那兒,生意好做些。
井叔講的緣由是這樣的:忠強在鎮上有個針織廠,四台機(現在看僅是作坊企業,但在那時是很了不得的),很多事也是他親自操辦,包括送布料,他也曾雇過一個幫工跟機織布。
而在一次送貨歸途中,忠強遇到暴雨,出了車禍,車打滑撞到路牌,頭朝地栽,他也沒帶頭盔,當場死了。
忠強死後八九天,她消失了,其母報警無果。即便街巷的尋人啟事貼了不少,也只是張空洞的白臉。
「聽說是喝酒害的,死的相當難看,腦漿糊了一地,他女兒到現場一看,接受不了,瘋了,半夜跑了。」井叔講到這兒,故意頓了頓,「別人也就這麼一講,但事情可沒這麼簡單,你可知她以前為何三番五次往這兒跑?」
我聽到這兒,才意識到從鎮上到這兒走路也得半小時。
井叔又說了一通,原來,女孩曾和忠強雇的幫工談了戀愛,兩人年紀相仿,也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奈何忠強夫婦嫌貧愛富,堅決不同意,還把那個男的辭了,而他就住我這兒附近,女孩神志不清了,仍想來找他。
而我第二次見到的忠強一家,其背後動作也被井叔挖得一清二楚,那是去男方家裡探親的,或許是想著結個婚人能正常回來,可結果很明顯,被拒絕了。
「你說這兩件事加在一起,人不得徹底瘋掉,再發病,那跑起來不得失蹤?」井叔的論述甚是縝密。
其實要是井叔不說這些,我還不知道忠強死了。以往我得知一個人死了,有唱白事地提醒我。可現在沒有了,我才意識到不會再有了。
九七那年,理事會在宣傳欄貼了不少殯改的政策,我們這兒便是火葬區,喜喪費錢,取締了,基本上人死了就火化埋在公墓里,也就部分少數民族有權土葬。
我看了殯改後,談不上觸動,來之安之,也有補貼可拿。回想起那時宣傳欄附近就是大垃圾箱,開化百姓用的,奈何垃圾成堆,掩了箱子,宣傳欄的字日日被熏,淡得很快。
還是挺諷刺的。
4
女孩失蹤後不到半個月,井叔信誓旦旦地告訴我,女孩被火葬場的人拉去燒了。
我記得那時很熱,街上悶得土灰飄不起身,井叔站在刺眼金輝下,和我說政府抓火化率,可這兒沒人想死後被千刀萬剮,都希望能好好住個陰居,因此女孩被燒了,當別人的骨灰用。
我說這事不能亂講,井叔急了,他說他在集市聽了近百家之言,更何況證據確鑿——「老的槍斃,小的坐牢!」他有若法官,磕著收銀台,隨即,他問我賣不賣撐衣杆,鐵制的,我說沒有,他已在興頭,又演又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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