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後,無論順境還是逆境,無論富有還是貧窮,無論健康還是疾病,無論青春還是年老,我們都會風雨同舟,患難與共,同甘共苦,成為終生的伴侶!我們要堅守今天的誓言,我們一定能夠堅守今天的誓言!」這樣地結婚誓詞,我們經常可以在婚禮現場聽到,聽起來是那麼地感人,可是說誰都會,能夠做到的卻沒有幾人。
2012年,四川某法院審理了一起荒唐的案件,原告黃梨花(化名)狀告她的前夫張宏(化名),狀告的理由是他們兩人沒有辦理離婚證,但丈夫張宏卻私吞了一筆屬於她的拆遷款,可張宏卻說他們兩人根本就沒有成婚,在22年前,他們兩人婚禮的那天黃梨花就逃婚跑掉了。他們夫妻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法院又是如何審理的?
時間倒回到上世紀90年代,張宏通過親友的介紹認識了黃梨花,張宏對黃梨花算得上是一見鍾情,張宏是一個痴情的種子,對黃梨花一片痴情,兩人談戀愛沒多久,張宏就向黃梨花求婚。黃梨花其實不是很想結婚,一是她還年輕,還沒玩夠,其次是她一直覺得張宏不是她的最佳選擇,她只不過是把張宏當備胎而已,可惜痴情的張宏對此一無所知。
黃梨花雖然不想結婚,但也不想就此甩掉張宏,畢竟張宏確實對他很好,於是她便給張宏出了一個難題,她向張宏提出了3880元的彩禮,那個年代,萬元戶都沒幾個,3880元那就是一筆巨款,張宏家境不好,甚至可以說有些貧窮。為了娶得美嬌娘,一家人東拼西湊,始終還是沒能湊足這筆彩禮費。
大丈夫何患無妻,可惜張宏根本不懂得這個道理,也可能他真的愛慘了黃梨花,為了湊足這筆彩禮費,他居然不惜去違法犯罪。他去偷了一台電視機,可能因為是新手,張宏在偷盜時當場被主人抓住。依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犯盜竊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越嚴重,量刑越重。
張宏因為是初犯,且認罪態度良好,被判了幾年。這幾年的監獄生活還是沒讓他醒悟,哪怕這幾年黃梨花都沒怎麼去看過他,張宏還是對他念念不忘,出獄之後的第一件事就是找黃梨花。還是想把黃梨花娶回家,本來對他就不是很滿意,現在還有過前科,黃梨花怎麼可能會輕易嫁給他。黃梨花還是堅持要3880元的彩禮,雖然幾年過去,但這筆錢還是不少。
張宏一個剛剛出獄的人哪裡掏得出來,父母也勸過他,但是張宏就像中了黃梨花的下的蠱一樣,認定今生非她不可,沒辦法,父母只能幫助他到處去借錢。總算是湊齊了這筆彩禮錢,拿這錢直接送到了黃梨花家,看著送上門的錢財,雖然黃梨花仍舊推辭,但黃梨花的家裡人卻欣喜地收下了,也覺得張宏是的對黃梨花痴情,就答應了二人的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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