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好好跟他過」女子離婚後想復婚,前夫:我接受不了她再婚的事

2021-12-16     昀澤     6147

可不管她做了多大的努力,都沒能得到前公公婆婆的支持,前夫也總是躲著不願意和她見面。記者見狀,便再次電話聯繫上宏宇,把麗華想復婚的誠懇態度轉達給他聽,卻不料宏宇說了一句這樣的話:我接受不了她再婚的事情。

「我好好跟他過」女子離婚後想復婚,前夫:我接受不了她再婚的事

宏宇此話一出,記者感到十分納悶,難道如此執意要復婚的麗華已經再婚了嗎?麗華卻趕緊解釋說,她那是假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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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麗華的說法,她離婚不久後,舅舅一個朋友家正好趕上搬遷,可這個朋友30多歲了還沒有結婚對象。為了多領一份搬遷款,就找她幫忙,用假結婚的方式去領取了結婚證。對方把搬遷款領到手後,兩人又去辦理了離婚手續。

在麗華看來,她只是好心給別人幫了一個忙,兩人也只是去領了本結婚證,並沒有發生實質性的夫妻關係,然後又去領了本離婚證,所以她覺得這根本就不算是再婚。可在宏宇看來,她跟人家領了結婚證就是再婚,就算後來辦理了離婚手續,也只能算是再婚再離,所以他沒法接受這種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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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說這麗華也真是糊塗,助人為樂本來是一件好事,但婚姻大事不可兒戲,更不應該拿來與人方便。一旦跟人領了結婚證,在法律上來說,你們就是合法夫妻。就算及時離了婚,你們的婚姻備註欄里也將會留下相應的記錄,而且不管過去多長時間,你們仍然可以說是彼此的前任。

麗華也承認這件事情確實是她做錯了,希望前夫能相信她,並原諒她。可前夫表明態度說:他們以前的婚姻本來就因為大人之間的矛盾弄得沒法正常生活了,離婚後他也就沒有復婚的打算,而麗華再婚的事情,讓他更加覺得再回頭都沒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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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前夫堅持不願意復婚的態度後,麗華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蹲在一旁泣不成聲。看得出來,她的內心非常渴望前夫能再給她一次機會。可有些人和事一旦錯過了,就有可能永遠也追不回來,只能讓它成為過去式。就算你再怎麼沉浸在對過去的懊悔和悲傷中,也將無濟於事。

經過一番勸解後,麗華也漸漸認清了現實,表示如果前夫要是實在沒法接納她了,她會打消想要復婚的念頭。前夫也表示,只要麗華不再提復婚要求,他也願意找個時間和麗華好好溝通解決孩子上學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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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前夫有了態度後,麗華又說按照離婚協議,前夫應該每個月支付孩子700元撫養費。可這兩年來,前夫並沒有履行,現在她希望前夫能把撫養費付給孩子。前夫卻說錢都被她拿走了,讓她無法接受。

原來,當初在結婚時,前夫宏宇家給了麗華家12萬8千元彩禮錢,麗華家當時說了會把錢和三金都陪嫁過去,可結婚後,宏宇家並沒有看到任何陪嫁。因此他們現在因為那筆彩禮錢的緣故,不願意再支付孩子的撫養費了。

可麗華卻說娘家當初給了她4萬8千元陪嫁,婚後她把那筆錢全部給了前夫,沒想到前夫現在竟然不承認了。在雙方互不相讓的情況下,記者諮詢了特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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