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第三類:私企老闆
沈先生,今年四十三歲,是一家服裝加工廠的老闆,有檔口批發,兼做電商銷售,年收入五百萬。
沈先生說老婆不過問自己的錢,她有自己的生意。
因為做生意手頭上的現金都是用來周轉,資金鍊不能斷。
家庭帳戶上留五十萬現金備用。
實際情況,沈老闆家中紅旗不倒,外面彩旗飄飄。
老闆娘想管管不了,不離婚,家產都是孩子的。
5
四種類:工薪族
徐先生今年三十二歲,是國企一名電工,月薪五千。
徐先生每個月的工資都上交給老婆,自己要用錢的時候再找妻子要。
他的妻子羅女士是一家甜品店的老闆娘,收入遠遠高於老公。
家中購買房子,生活費用,孩子的教育費,都是妻子的收入負責開銷。
羅女士笑著搖頭表示,老公的收入連他自己都不夠花,給她錢又有什麼用,還不如不要。
可錢就是用來供應生活,解決生活中的難題,不願意計較太多。
6
第五類:工薪族。
沈先生今年四十一歲,是某機械廠倉庫管理員,月薪四千五,獎金另計。
家中有一棟自建樓收租,是父母的財產。
沈先生表示,作為一個男人應該養家養父母,但自己的錢還是自己打理。
他每個月會給妻子一筆生活費作為家庭開銷。
孩子的所有費用都是他負責,老婆自己的收入都歸她自己所有。
男人不找女人要錢花,找女人要錢花的男人算不得男人。
他的妻子聞女士經營一家超市,有自己的收入。
聞女士從結婚開始到如今,只從老公工資條上知道老公每個月固定工資和補貼。
老公每個月只給她固定的家庭飲食生活費,從最初的八百,到現在的三千。
她自己的收入老公不過問。
除了老公額外給孩子的開銷,有時候也她會拿自己的錢主動疼愛孩子。
婚後,她也要求老公把工資上交,可老公不願意。
每次提及這個話題,兩人總難免爭吵。
聞女士表示,這樣的生活表面看是男人在拿錢養家。
但從本質上來講,實際上就是三千塊換了她在家庭中的勞務力。
老公自己的衣服幾千都捨得,送給她的衣服從未超過五百。
對於這樣的婚姻,她很失望。
唯一欣慰的是,老公很疼兒子,房子鋪子都寫的兒子的名字。
作為女人,她也有足夠的存款,不用手心向上。
聞女士說,她有離婚的想法,但要等兒子成年。
7
第六類型:餐飲老闆
余先生今年三十五歲,經營一家連鎖快餐店,月入2萬打底。
余先生說從前都是把錢交給老婆打理。
可後來但凡錢進了老婆的口袋,除了基本生活開支,他想再從老婆那裡要出來很難。
尤其自己父母看病,家中人情來往,只要他張嘴巴,家中必定火藥味漫天飛滾。
後來他不再交錢給妻子,因為妻子的收入,他從來不過問。
家中有多少夫妻共同財產,他壓根不知道。
未完待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