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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圈的大八卦大概就是王力宏前妻李靚蕾的爆料吧。
說實話,王力宏這款性取向存疑的從來不是我的菜,所以在這件事出來之前,我對他家的信息是知之甚少。
我看完此款爆料,我的第一反應是,王力宏居然約炮嫖娼都搞過,但居然真的不是gay!
李靚蕾的這個爆料是ins和微博同發的。
李靚蕾爆料的結尾說,希望這份爆料對於大家的「人生能有一點啟發和意義」。
所以,我們就來看一下爆料的facts,然後談一下啟發吧:
1.王力宏有強姦犯之嫌。
前妻說,她認識王的時候,她未成年只有16歲,而王有26歲。
王因為她很漂亮,在自己還有女朋友的時候就電話追求女主。而且在和女主滾了床單之後,卻說我不談感情。
坦白講:如果這段屬實,而且發生在女主未成年時期,美國人王力宏應該被繩之以法。根據美國聯邦法律,若受害者年齡在12-18歲之間,且加害方年齡比受害方大4歲以上,不論未成年者同意與否都被視作強姦。
美國法律有個概念叫age of consent(同意年齡),是指能夠在法律上獨立同意進行合法性行為的最低年齡。即使不存在,一方對另一方的暴力以及威脅。法院的認知仍是未成年人到脅迫,因為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在法律上無法同意發生性關係。
2.王力宏作為一個浪蕩渣男,為何會突然結婚,此文沒有解釋。
可能性有二:
原因一:王力宏知道自己是個強姦犯,通過結婚來洗白。
這個在美國最近的娛樂巨星R. Kelly的案件中,是同樣套路。
以歌曲《我相信我能飛》(I Believe I Can Fly)R Kelly今年11月因性侵被判入獄96個月。
庭審爆料之一就是R. Kelly在1994年與為了掩蓋自己強姦R&B女歌手阿莉婭(Aaliyah)的事情,讓她修改年齡和她非法結婚,當時她才15歲。
R.kelly和他15歲的前妻
原因二:王想生孩子傳宗接代了,需要一個婚姻外殼。
前期說她在四年生三的過程是男方催生,因為男方覺得自己年齡大了
3.這次離婚事件是王力宏要離婚的,為了給小三轉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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