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之戰》:看到「新歡拔管,原配保命」,才知哪種女人最吃虧
直到快40歲時,鍾友唯才把姜嵐娶回家。

這時候,姜嵐才擁有鐘太太這個名副其實的身份。
姜嵐以為,她和鍾友唯的生活,會像童話故事裡的王子和公主一樣,從此幸福地生活下去。
畢竟兩人共過太多苦,如今再多的磨難也無法將他們分開。
可是,姜嵐算錯了。
能共苦的人,通常都不能同甘。
其實很好理解,鍾友唯一直在進步,而姜嵐卻一直站在原地不動。
20年前,姜嵐就是在鍾友唯的身邊照顧他的起居生活,20年後,鍾友唯已經是身家1億的有錢人,而姜嵐依然在做著20年前的事情。
這種不平等的關係,讓姜嵐失去了優勢,失去了吸引力。

因此,在姜嵐45歲的時候,鍾友唯和身邊的小助理好上了,不僅好上了,小助理還悄悄地為他生了個女兒。
鍾友唯為了甩掉姜嵐,他答應把身家15%的賠償款給她。
很多人覺得奇怪,夫妻離婚,妻子理應得到50%的財產。
可是,姜嵐吃虧的地方在於,她和鍾友唯雖然在一起20年,但結婚的年齡很短。
也就是說,鍾友唯事業最輝煌時所掙的錢,都屬於他的婚前財產。
所以,在他看來,給姜嵐15%的財產,已經很人性了。
對此,姜嵐卻不同意。

事實上,姜嵐並不在乎錢能拿多少,她在乎的是鍾友唯對她的感情和態度。
這點錢,對於別人來說是一筆巨款,但對姜嵐來說,她覺得鍾友唯像在打發要飯的。
這是對她、對他們這段感情極為不尊重。
因此,姜嵐去找律師,希望他們幫自己爭取到30%的賠償。
這個數字,鍾友唯和新歡都不同意,鍾友唯甚至還嘲諷姜嵐:「沒想到,你是一個這麼貪錢的人。」

一個照顧了他20多年,把自己從如花似玉的年齡熬到人老珠黃,連個孩子都沒有的人,鍾友唯居然覺得她貪錢?
所以,姜嵐看到這個男人帶著新歡出現在自己面前,還對自己說出這樣的話時,她一點都不肯退讓。
最後,在律師的周旋下,鍾友唯不得不忍痛答應姜嵐的要求,給她30%的賠償款。
鍾友唯不得不答應,因為他和新歡的結婚日子馬上就要到了,他沒辦法和姜嵐耗下去。
所以,能用錢解決的問題,儘量不要用語言表達。
在條件談妥之後,鍾友唯和新歡憤憤不平地離開律所。

而此時的姜嵐,卻沒有拿到巨款的喜悅,她滿臉憂愁地向律師訴說自己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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