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之戰》:看到「新歡拔管,原配保命」,才知哪種女人最吃虧
幾天之後,是姜嵐和鍾友唯正式簽離婚協議的日子。
姜嵐早早就到達律所,而鍾友唯卻遲遲未到,律師打了無數個電話也沒人接聽。
那一刻,姜嵐心中還存著一絲僥倖:或者他不想離。
可惜,事與願違。
鍾友唯無法準時前來簽字,是因為他在來的路上,遭受了嚴重的車禍,此時正在醫院搶救中。
得到消息之後,姜嵐和新歡立刻趕到醫院。
當知道鍾友唯醒過來的機會不大時,新歡作出一個大膽的決定。

新歡很清楚,鍾友唯早就立了遺囑,死後就把全部身家都給她。所以,只要鍾友唯死了,新歡就有權繼承遺囑。
可惜,她千算萬算,算不到姜嵐剛剛在律所的時候,也沒有簽下離婚協議,因此,鍾友唯和姜嵐的婚姻還有效。
所以,作為妻子,只要鍾友唯不死,姜嵐就有權利接管他的財產。
最後,在誰監督鍾友唯財產的爭議里,姜嵐贏了。
這一次,姜嵐很高興。
她高興不是因為拿到一億多的財產,而是鍾友唯又回到她的身邊。

這一次,恐怕是永遠都跑不掉了。
事後,姜嵐非常大方地提出:「我打算給鍾友唯的女兒,每年50萬的撫養費。」
這個建議提出來之後,連律師都對她產生敬佩之心。
自此之後,姜嵐為了讓鍾友唯能奇蹟般地醒過來,她每天陪在病床上,給他聽自己唱的歌,和他說說兩人過去的那些事。
如無意外,這樣的日常,將陪伴姜嵐一生。

很多人說,姜嵐有情有義。
確實如此,姜嵐對鍾友唯的心,天地可鑑。
可是,我卻不贊同女人做到這份上。
因為,這樣的人很難獲得真正的幸福。
她們把全部精力都寄托在男人身上,把男人看成了天,即便被對方狠狠地傷過,也不會改變自己的心。
這種類型的人,看上去很忠誠,實則對自己很殘忍。
就像姜嵐一樣,準備離婚時她才45歲,如今,為了照顧鍾友唯,可能搭上了下半輩子。
人生那麼長,對著一個背叛自己的人,真的很不值得。
所以說,女人應該對自己好。
可以扶持男人,可以照顧男人,但這種付出請有所保留,最好是4分給對方,6分給留在自己。
只有這樣,不管生活發生什麼變故,自己都不會不知所措,任人擺布。
同時,也請男人們要好好珍惜那個一心一意照顧你們的人,別看平時她們喜歡對你嘮叨,要知道,關鍵時刻,只有她對你死心塌地。
責任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