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元慧她也許本來不是非要在房產證上落下名字不可,可是,我的態度卻讓她很不滿,加上懷孕初期的焦慮,恐懼,煩躁心理,讓她感覺前路迷茫,充滿未知。我越不想給,她就越想要。
是我讓她沒有安全感的,我的配偶欄寫的是元慧的名字,我想一輩子愛她,我也朝著這個方向努力。我告訴元慧,我努力工作好好掙錢,我們爭取再買一套房子,房子就寫她的名字。
這些天元慧冷落我,我的難受她看在眼裡,我想她自己又何嘗不難受呢?與其說她是在爭產房證上的一個名字,不如說她只是在爭我心中的地位……
加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