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亞麗跟老公談戀愛的時候,就發現他不大願意談到自己的母親,但她如果要嫁,那就必然要跟婆婆打交道呀,現在問清楚他們之間的關係之後,婆媳關係也肯定會更好的相處的,如果是不問的話到時候兩個人怕因為生活上面的小事意見不和哦,所以她又不得不問,問得多了,她也能知道個大概了。
老公的父親過世得早,那時候他還小,母親一個女人帶著個孩子,日子過得很難,身邊的鄰居也是非常的佩服她的。後來,通過別人介紹認識了一個男的,然後就在一起了,而老公也因此得以上學,後來又找到一份不錯的工作,不過,從他能自主後,就很少跟他們聯繫了。
照理來說,繼父將他養大,他應該感恩才是,可現在他明顯是不願認這門親。張亞麗覺得,很可能是因為母親改嫁,給小時候的他留下了陰影,他說過,那個叔叔對他並不好。
在結婚那天,張亞麗見到了婆婆,她是一個人來的,由此可見,叔叔跟他的關係確實不好。婆婆送了個紅包,然後就悄沒聲地走了,那個紅包裡麵包著兩千元,對於一個做母親的來說,實在是少得可憐。
結婚大半年後,張亞麗才知道,原來婆婆跟那個男人並沒有領結婚證。她感到很驚訝,雖然一個證並不能左右婚姻的去向,但那畢竟是一個女人最後的安全感,他們怎麼不結婚?
老公說:「是叔叔不願結婚。」叔叔有三個兒女,最大的也就十四歲,當年他說在一起試段時間,如果三個兒女願意接受她就結婚,如果不願,就給她補償一筆錢。
結果,一過十五年,他們還沒結婚,他的兒女也都是叫她阿姨。他問過叔叔領證的事,叔叔說兒女們不同意。叔叔的工資很高,很可能是兒女們擔心領證後繼母會瓜分財產,而母親,似乎也並不在意這個,面對他的勸說,她總是說:「你怎麼比老輩人還信那一張紙,現在這樣結不結婚有什麼區別?」
所以,這就是老公最難堪的事,一個是母親的私事,他不方便管太多,另一個是他實際上的繼父,雖然對他並不好,卻供養他長大了。張亞麗設身處地替他想了想,覺得確實很難,至少目前看來還是保持現狀的好。不過,她心裏面又隱隱覺得,這種法律不承認的婚姻應該是有隱患的,只是不知道在哪天爆發而已。
第二年,張亞麗生了個兒子,她希望婆婆回來帶孩子的,但老公苦笑說:「別想了,她根本帶不了。」叔叔家的三個兒女各自都有了兒女,而且,還有二胎的,這些年,母親就像個真正的保姆阿姨一樣,帶了一個又一個,聽說,又有一個要出生了。
婆婆替別人帶孩子,也不替自己帶,張亞麗心中自然很不痛快,可是也沒辦法。
有一天,婆婆突然哭著來到他們家,絮絮叨叨地說了很多話,兩人聽明白了,原來,她被趕出家門了。
起因就是帶孩子,叔叔家的老三生了二胎,習慣性地要將孩子交給她,她忍不住埋怨了幾句,說想去幫自己兒子帶孩子。哪知道老三卻勃然大怒,說如果不幫他們帶孩子,她憑什麼在他們家住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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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這話得到了另兩個人的回應,而她一直識為丈夫的人竟然在這關鍵時刻跑去外地的房子住了,她這才明白,自己在他們心裡確實只是保姆阿姨。
甚至,他們還拿出了一張保姆合約,證明她是被雇來當保姆的,每個月的生活費就是工資,最讓她吃驚的是,上面竟然有自己的簽名。作為一個實際上的女主人,要簽名的時候太多了,可以肯定她是被騙簽的,但不知道是什麼時候簽的。由此可見,他們其實一直就在算計她。
最後,她被「解僱」了,帶著最後一筆「工資」回來了。前後十六年,付出的卻是一場空。
老公很生氣,說要去跟他們理論,婆婆卻攔住了他,說:「不管怎麼說,他確實幫了我們,要不是他,你哪有書讀,哪有今天呀。」
張亞麗覺得,那個人幫他們時,並不是出於真心的,至少要替婆婆爭一些權益回來,但這一來,婆婆的名聲就毀了,而他們作為兒子和兒媳,會背上「利用母親去賺錢」這種名聲。理要去爭,但要考慮清楚用什麼方式。
老公緊張地看著張亞麗,看得出來,他是願意接受婆婆一起住的,婆婆也緊張地看著她。張亞麗嘆了口氣,世間多少女人一沾上感情就會變笨呀,不管老少,她說:「跟我們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