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替別人帶孩子,也不替自己帶,張亞麗心中自然很不痛快,可是也沒辦法。
有一天,婆婆突然哭著來到他們家,絮絮叨叨地說了很多話,兩人聽明白了,原來,她被趕出家門了。
起因就是帶孩子,叔叔家的老三生了二胎,習慣性地要將孩子交給她,她忍不住埋怨了幾句,說想去幫自己兒子帶孩子。哪知道老三卻勃然大怒,說如果不幫他們帶孩子,她憑什麼在他們家住著。
這話得到了另兩個人的回應,而她一直識為丈夫的人竟然在這關鍵時刻跑去外地的房子住了,她這才明白,自己在他們心裡確實只是保姆阿姨。
甚至,他們還拿出了一張保姆合約,證明她是被雇來當保姆的,每個月的生活費就是工資,最讓她吃驚的是,上面竟然有自己的簽名。作為一個實際上的女主人,要簽名的時候太多了,可以肯定她是被騙簽的,但不知道是什麼時候簽的。由此可見,他們其實一直就在算計她。
最後,她被「解僱」了,帶著最後一筆「工資」回來了。前後十六年,付出的卻是一場空。
老公很生氣,說要去跟他們理論,婆婆卻攔住了他,說:「不管怎麼說,他確實幫了我們,要不是他,你哪有書讀,哪有今天呀。」
張亞麗覺得,那個人幫他們時,並不是出於真心的,至少要替婆婆爭一些權益回來,但這一來,婆婆的名聲就毀了,而他們作為兒子和兒媳,會背上「利用母親去賺錢」這種名聲。理要去爭,但要考慮清楚用什麼方式。
老公緊張地看著張亞麗,看得出來,他是願意接受婆婆一起住的,婆婆也緊張地看著她。張亞麗嘆了口氣,世間多少女人一沾上感情就會變笨呀,不管老少,她說:「跟我們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