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中,他動情地表明自己痴迷音樂,此生無悔!
收到兒子的信後,羅父頓時陷入沉思。
這麼多年來,他把自己的願望強加給孩子,結果令他苦不堪言。
身為父親,莫不是一種自私的表現!
三、
不久後,羅大佑收到了父親的回信。
隻言片語中,他感受到父親的深切關懷。
父親在回信中提到:孩子,我支持你做音樂,但你也要考慮我和你媽的感受,咱們都老了……
讀到此處,羅大佑瞬間淚目。
1987年,他自組錄音製作公司,以創作電影音樂為主。
恰是這時,女演員李烈闖入了他的生活。
李烈是台灣本土人,比羅大佑小4歲。
演藝生涯中,她主演過《含羞草》、《一剪梅》、《早安台北》、《小城故事》等影視作品。
因長相清純,她被影迷們譽為「玉女」,與胡茵夢等花旦齊名。
因表現突出,她還奪得過台灣電視「金鐘獎」最佳女主角獎。
李烈曾有過一段失敗的婚姻,前夫名叫毛學維,同樣是個演員。
說起這段婚姻,嚴格來說是李烈過於「戀父」。
23歲時,李烈與毛學維相識於電影《海灘的一天》劇組。
初次見面,李烈便覺得這個男人很像父親,遂萌生了想嫁給他的念頭。
於是乎,她不顧母親的堅決反對,果斷地和毛學維走到了一起。
遺憾的是,這段婚姻僅維持了兩年,就因性格不合等原因宣告結束。
李烈沒出天際,羅大佑淡而無奇。
但他們,20歲出頭時就認識,感情親如兄弟。
1989年,李烈做了一個最錯誤的決定。
她和朋友投資了1000多萬元,用於在大連開設成衣廠。
在北京、上海、南京、瀋陽等地,也設了分店。
結果,此次投資令她血本無歸,存摺里甚至沒有一毛錢。
最艱難的時刻,她想到了「男閨蜜」羅大佑。
於是她來到香港,「名正言順」地和羅大佑住到一起。
同為受過情傷之人,他們不需要太多的交流,感情進行得順理成章。
那時,羅大佑的事業正處於上升期,李烈也忙得不亦樂乎。
這年,羅大佑的電影音樂專輯《衣錦還鄉》發行,並推出情歌選輯《告別的年代》 。
除此之外,他還在香港的《東方日報》撰寫專欄,賺得盆滿缽滿。
年近不惑,羅大佑經常被父母」逼婚「。
曾幾何時,他多次找到李烈,希望能儘快結婚,圓了雙親的願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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