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為了多分10萬,我拋下女兒,7年後悄悄回來看望她,悔斷腸

2022-01-05     言諾     21631

離婚時為了多分10萬,我拋下女兒,7年後悄悄回來看望她,悔斷腸

我們每次做選擇,總是不能真正隨著心之所向去做,第一眼喜歡的或是覺得對的那一條路,每一次總要權衡利弊之後,因為貪婪或是因為別的什麼原因而更改我們第一眼的選項。這樣的人,通常就像選對了路,他們也會不滿。因為每一條道路走向,都有它的好與不好。而這種貪婪的人,必定也會朝三暮四,他既希望得到自己選的這條路當中的所有收穫,又渴望著另一條路的所有美好光景。所以他們總是在後悔,也總是在抱怨,其實只是因為他們的本性貪婪。

我國著名文學《山海經·海內南經》裡面曾經有這樣一句話:

「人心不足蛇吞象。」

的確如此,貪婪的人不光什麼也得不到,他們也不會懂得快樂,因為他們總是看著別人的幸福和美好,而忽略自己的。今天要講的就是網友小格子的故事。

離婚時為了多分10萬,我拋下女兒,7年後悄悄回來看望她,悔斷腸

01.總選不對。

我叫小格子,在我印象當中,我的人生,一直不夠幸福。從上學時候開始,選學校我為了能和自己的好朋友在一起,為了獲得友誼,所以我選擇了一所並不好的學校。但是若干年之後,因為這個學校的學歷,而導致我在社會上處處受挫。但我學校里的朋友,她們一個一個都找到了有錢人結婚,而我還在因為找工作,處處碰壁。

後來在掙錢和安穩工作當中,我選擇了掙錢,做了銷售。因為這個原因,我遇到的人不是暴發戶,就是一些學歷不高,還總是花言巧語的男人,而那些選擇安穩工作的,他們找到的丈夫都是央企工作,年薪又高又穩定。而我只能選擇,在矮子裡拔高個兒。選擇了一個經濟條件中上等,也比較愛我的男人。

我和他結婚了。結婚前幾年,我們處處為對方著想。雖然賺的錢不多,但是每一筆都花在了我們倆的生活喜好上,所以用錢真的能夠買來快樂。我喜歡的浪漫也要用錢堆砌而成,所以錢在我人生當中的重要性,基本可以位居榜首。但是後來看著朋友們炫耀著,換新車,換新房,炫耀著銀行卡里的存款。再看看自己,我再一次覺得自己選錯了路。這樣不成器的丈夫,讓我的生活素質水平都下降了很多。就算我們把錢買來開心,那都是暫時的。因為我們銀行卡當中一無所有。丈夫說,不要看別人,那都是因為別人不花錢而攢下的。但是我覺得,那都是他不夠努力,不夠優秀,只有賺多多的錢,才可以攢下,而不是這麼一點錢,還要節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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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離婚。

後來我們有了孩子,因為這個孩子的到來,加速了我們婚姻的悲劇。人們常說「貧賤夫妻百事哀。」我結婚前,就不懂這個道理,如今結婚以後,孩子處處都要花錢。既然生下這個孩子,那自然沒有辦法,棄他於不顧。教育不能選太差的,不然會輸在他們的起跑線上。衣服穿著,不能永遠只是一套。不然會被嘲笑。孩子不爭氣,還需要給他補課,不然未來連大學也考不上,像我一樣,因為沒有學歷而吃虧。同班同學出門去旅行,我的孩子也不能落下,自然要出去拓寬眼界。這樣算下來,光是這個孩子的培養就是一大筆,很一筆很大的數目。他不能像我一樣,處處被人嘲笑,於是我拚命的想把她寵成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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