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爺說,過去村裡有個小姑娘,大概七八歲的樣子。那時候這個年齡的孩子已經可以幫家裡人做很多事了,小姑娘乖巧懂事,會幫助自己的家裡人做很多的家務活,他們一家人生活的非常的開心,會打豬草,還能洗衣做飯。那年,她父母給她添了個弟弟,她又學會了帶孩子。鄉親們都非常的喜歡她,畢竟這樣的女孩子什麼都會,還有什麼理由不喜歡呢。
母親給她做了特製的小背包,裡面裝著她弟弟,她每天背著弟弟做活。有時累了,就把他放在地上,摘一根野草逗他玩。不管什麼人看到他們,都感嘆他們姐弟情深,說他們長大後感情一定很好。
小姑娘帶著弟弟沒出過差錯,哪怕是磕著碰著也沒有,只有一次出了問題。那天,小姑娘帶著弟弟去割豬草。她來到後山的一個山坡,那裡豬草滿山遍野都是,她很高興地割了起來,然後費力地提著一籃豬草回家後,父親問:「弟弟呢?」她頓時愣住了,她給忘了。
他們一起來到那個山坡,弟弟已經找不到了。父親想到最近聽說過的幾起偷小孩的事,氣得一巴掌將她打翻在地,回村去叫人幫忙尋找。一直到半夜,才在山坡下的一個小溝里找到了弟弟,估計是他醒來後自己滾下去的,然後又睡著了。他父母長鬆一口氣,但很快又發現,小姑娘也不見了。
父母一直找到第二天中午,才在離村二十多里的鎮上得到了消息,說小姑娘在一個饅頭店門口停過,老闆給了她兩個饅頭,順口問她要去哪裡,她說去找弟弟。父母又找了很久,但再也沒有她的消息了。
父親後悔莫及,用石頭把打了小姑娘的那隻右手給砸傷了,然後挨家挨戶去求鄰居,請他們在他兒子面前瞞著這事,說不想讓兒子長大後心裡有陰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