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當天下午,我去了趟看守所,終於見到了老大娘口中的傻子,本案的主角,劉玫。
她特別瘦,細頸的皮膚上突起青黑色的血管,眼神渙散呆滯,頭髮蓬亂,聽到我叫她,緩緩地把腦袋轉了過來。
她犯事兒的時候是十八歲,現在也不過三十七歲,或者三十八歲。
客凌亂的頭髮後,露出的是一張比五十歲還要衰老的臉,因為被火燎燒過的緣故,額頭有一大片都不長頭髮了。
脖子上有一道很長很深的疤,聽獄警說,是有一次不防備,她拿碎碗里的瓷片劃傷的。
我告訴她,想找她了解一下二十年前的縱火案。
她很快地瞥了我一眼,又把頭低下了。
「福利院死了三個人。」我拿出了母親寫的報道,指著刊登照片里的一片廢墟焦土,「劉玫,孩子呢?孩子都去哪兒了?」
劉玫微微一怔,葡訥地重複了一遍,「孩子,孩子……」
「對啊,孩子為什麼都不在福利院?」
二十年前的報道里最讓人不能認可的一點,就是明明是發生在福利院的火災,卻通篇都沒有提到孩子的蹤跡。
她遲遲沒有作答,我不死心又問了一遍,「孩子都去哪兒了?」
「哈、哈哈哈哈——」劉玫突然大笑,被手銬桎梏住的手腕不斷敲擊著板凳,發出刺耳的響聲,「三喜!」
「三喜!」我還要往下問,「三喜是誰?」
她卻痛苦地扭著脖子,一邊大笑,一邊大哭,「三喜死了!啊!啊!」劉玫撕心裂肺地慘叫,獄警很快將她帶了下去。
3
「二十年前的案子,查起來不容易吧?」前輩打來電話慰問的時候,我正在法院調查卷宗。
卷宗里記錄了,縱火時間是晚上九點,山里農村,這個點尋常人家都睡了,加上福利院建的是土坯房,火勢蔓延得很快,半個小時就全著了,裡頭睡著三個大人,全給燒死了。
筆錄則因為劉玫的精神狀態原因,記錄很短,裡頭提到了一個叫三喜的,民警走訪調查,說是劉玫死掉的孩子。
「村裡的人也不願意說。」除了委託律師查看的案件卷宗,沒有人願意說實話,「太奇怪了。」
「正常。」他咂了口嘴裡的茶葉,「小趙啊,以後還會碰到很多這樣的人,你現在就得習慣……」
「花點錢。」他笑了聲,「有的時候,要撬開別人的嘴,花點錢比什麼都靈。」
我回了村裡,找到了唯一一個還願意和我說上幾句的老大娘。
塞了錢後,她把我拉到了河邊。
她說,劉玫是個孤兒,從小在福利院長大,因為精神病的緣故,一直沒有找到合適的領養人,就在福利院長到了十四歲。
「劉玫18歲那年,劉祖望那老畜牲,偷偷摸摸把她肚子搞大了。」
才18歲……
「也不知道劉玫那腦子不靈清的,是想了什麼法子,瞞著劉祖望把孩子生下來了,是個女孩兒,還取了個名叫三喜。」
「後來呢?」
「劉玫生下孩子之後就像護犢子似的,把三喜看得很緊,結果孩子沒滿周年,劉祖望叫她去幹啥,反正沒看住,回來發現,孩子被劉祖望丟了。」
「丟了?」我張著嘴,一臉不敢相信。
「對啊。丟了。劉玫生下孩子以後,都不怎麼瘋了,結果孩子丟了,哭著喊著找了三天三夜,找不到孩子,又瘋了。」老大娘蹺起二郎腿,「所以啊,那劉祖望真不是個東西,虎毒還不食子呢,他倒好,把自己孩子丟了。」
「孩子丟的時候,就是劉玫放火的時候嗎?」
「那倒不是,先丟了孩子,隔了得有兩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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