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節選自《致命愛人:我愛你,所以還是毀了你吧》,作者:香無,有刪減,如有侵權,請聯繫刪除,圖片源自網絡】
一.
就在今天,我親手殺死了范茉。
這只是我計劃的第一步。接下來,我要去找那個糾纏了我們近十年的傢伙,找到他,然後殺死他,然後把他的屍體丟到很遠的地方去,讓他和范茉即使死也不能死在一起。
把刀子刺進人的身體是一件力氣活,我花了很長時間才讓范茉斷了氣。她抽搐的動作在我跟前停下來,我將刀丟在地上,哐當一聲。
我刺了她十下,每一下都很用力。我跪在她身邊,床單上染滿了她的血,她的喉嚨里發出最後的嘟囔,那是最後一個破掉的氣泡。
我殺她的時候一直咬著下唇,可那時候實在太專心,等做完了回過頭才發現,下唇被自己咬出了滿滿一圈牙印,和著血。
我媽說過,我傷心的時候總喜歡咬著下唇。咬得越重,哭得越狠。
可是今天我一滴眼淚都沒有掉下來。
范茉不愛我,我花了十年時間,也沒能讓她愛上我。這件事情實在太殘酷了。
范茉是我睜開眼後看見的第一個人,我愛上她在情理之中。我只有十年的記憶,出事之後,我唯一能記得的是自己的名字。
我叫姜鯉,一個很奇怪也很好記的名字。
我醒來的時候頭暈腦脹,范茉抓著我的手淚如雨下,我的身上插滿了各種奇怪的管子,我盯著她的臉,伸手摸了摸,皮膚光滑。她沒有躲開我。
而後是忙碌的檢查,問話。范茉一直陪著我,直到醫生問我的名字,我說姜鯉,接著轉過頭去看著范茉問,你是誰。
范茉的表情從震驚變成了受傷。她和醫生在門後聊了很久,我從門縫看過去,只能看到隱約的身影。他們的話我聽不清楚,之後范茉回到我的病房,臉上的傷感一掃而光。
她握著我的手,叫我的名字說,姜鯉,你一定要好起來。
我努力對她擠出個笑來,用力地點頭。那時候我覺得范茉就是我的光。
在養病期間我逐漸得知,我和好友登山,山上出了意外,我們墜崖。我活著,而他失蹤了,連渣都沒能找到,聽范茉說,那傢伙叫周哲。
我的身體素質很好,在醫院裡住了小半年,終於徹底康復。除了還是想不起關於過去的任何蛛絲馬跡外,一切無恙。出院之後我做的第一件事是向范茉求婚,我將一個碩大的玩偶遞給她,她欣然答應,抱著玩偶笑靨如花,我當時覺得世界如此完美。
當時我從沒設想過,這個叫周哲的傢伙還活著,也沒想過范茉愛的人是他不是我。
二.
我和范茉搬了新家,到了新的城市。范茉說這樣有利於穩定我的病情,讓我早日從過去的陰影里走出來,恢復記憶。
我找到了新的工作,范茉繼續她喜歡的設計事業。我們計劃要個孩子,如果是男孩就給他取名做姜樓,如果是女孩,就叫姜小茉。養一條狗,掙足夠多的錢,等我們老了,就搬到海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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