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沒想到,我媽不同意。
我家是上海本地人,我十一歲時爸爸去世,媽媽很快就改嫁,好在爸爸去世前有一套小房子留給了我,我自己住在爸爸給的小房子裡。雖然看起來獨立,但我很沒有安全感,骨子裡很害怕孤獨、寂寞。
張志不是本地人,他爸媽過世的早,姐姐比他大十歲,帶大他,從小家境就不怎麼好,他比一般孩子早熟,性格很獨立。
這些年我媽不怎麼管我,我和張志談戀愛,她也知道,沒說過反對,到快要結婚了,我媽卻不同意。
我媽說,結婚可以,但要張志自己買房後再結婚。她說,雖然我閨女有房,但那是她爸給她的房,有我一份,我不想讓你就這麼住進去。男人,不能吃軟飯,怎麼著也應該自己買婚房。
張志是北方男人,讓人家說自己吃軟飯,占女人的便宜,他受不了,臉上掛不住,他決定不結婚了。
我不在乎一定要買自己的婚房,我覺得住哪兒都一樣,結婚就是一家人了,還分什麼你的我的。可我知道張志好面子,自尊心很強,也沒有勉強他。
張志給我媽撂下一句話:「阿姨,給我三年時間,我買房,再來娶曉悅」。
本來水到渠成的結婚,就這麼擱置下來了。
03
沒有家世沒有背景的人,想往上走肯定不容易,但好在努力上進的人,總會有老天爺開眼的時候。
張志很好學,腦子活,想法點子也多,在我們認識的第二年,就離開快餐店,進了一家小外企做廣告策劃。被我媽要買房的想法刺激後,他又跳槽到一家知名廣告公司,他非常拼,幾乎沒有十二點前下過班,晉升很快,工資加項目獎金不少。
三年後,張志真的湊夠了首付。雖然房子位置比較偏,離市區遠,但終歸有自己的婚房了。
買房花光了張志所有積蓄,婚禮也沒有大肆操辦,簡單請了兩家人和知己朋友,三桌酒席。
結婚那天,張志喝得很開心,帶著酒意,大聲對所有人喊:李曉悅,我愛你,這輩子,我就愛你一個人,不管你頭髮多白,皺紋多深,我都只愛你一人,我會疼你一輩子。
那一刻,我的幸福感很飽滿,很真實。
張志一直沒有停下前進的腳步,他頻繁升職加薪,很快成為了公司最年輕的項目總監。
和他比起來,我沒有大家眼中的成功事業,我也沒那麼強的事業心。我在快餐店做了四年,一直沒升職。從快餐店離職,又到了一家小公司做行政助理,工作很簡單,不動腦子,很安逸,從不加班,拿的工資也不高,但我覺得沒壓力,很適合我。
結婚一年多我懷孕了,孕吐很厲害,乾脆辭職,反正張志掙的錢,足夠養活我們。
在外人看來,我們年紀輕輕就什麼都有了,老公有事業收入高,我在家相夫教子,我們有房有車,還有本地戶口,一切都很完美。
可婚姻就像腳上的鞋,哪裡硌腳了,只有你自己知道。
女兒出生後,張志更忙了,他經常出差,一呆就是幾個月。我們偶爾打電話也聊不到十分鐘,他和我談項目進展,我插不上話,和我談策劃方案,我又聽不懂。偶爾出差回家,我抱怨幾句,他覺得我太不理解他,他累死累活給家掙錢,我就在家帶個孩子,還有什麼可抱怨的。
戀愛的時候,我的手指頭被扎個刺,張志會拿起手指溫柔吹半天,怕我疼。結婚這幾年,我切菜把手指切大口子鮮血嘩嘩流,張志也忙得沒時間看一眼,最多說一句,趕緊拿個創可貼貼上。
張志的職位越升越高,他回家的日子越來越少。偶爾回到家,說得最多的就是,你別開那小破店了,我養得起你們娘倆。
我們一年也難得有幾天在一起吃飯,聊家常。有幾次看他難得地休息在家,我想叫他一起去看個電影,可還沒出門,同事的電話就追過來,又急吼吼地去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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