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龍先生租了一套房子,交了11000元的押金。退房時,房東說找到續租人就退押金,找到續租人後,房東已改名費為由,扣了兩千元,只退了9000元,龍先生不認可房東的處理。由於工作的需要,龍先生就在工作的附近租了一套房,租金也蠻貴的,還交了11000元的押金。
雖然租金不便宜,但是龍先生對這套房子還挺滿意的。
當時租房的時候,房東熱情大方,也很隨意。跟龍先生說,交11000元的押金和交上一個月的租金,就可以拎包入住了。並沒有讓龍先生簽租房協議,兩人也覺得一切從簡,龍先生接過房東所寫的押金收據,就入住了。在租房期間,龍先生和房東也沒有什麼矛盾,因為對房子很滿意,所以龍先生也住得比較開心。可近段時間由於自己的原因,龍先生需要退房,沒想到因為退房,他和房東發生了矛盾。
他聯系房東時,說要退租,希望房東能退押金,可是房東卻說,在沒有找到人來續租之前,押金是不退的。龍先生聽到這個要求,心裡很不舒服,沒想到租個房子,退租了還要找人來續租,才能退押金,這也太麻煩了。因為房東的房子租金也不便宜,要找到合適的續租人確實不容易,但是一想到自己的押金是11000元,如果找不到續租人,自己就拿不到押金,龍先生就一陣心痛。畢竟當時並沒有簽租房協議,所以現在要退租,還是要聽房東的。
為了拿到自己的押金,龍先生只好到處找續租人,還好功夫不負有心人,經過龍先生多方面的尋找,終於找到了一個人願意續租他的房子。本以為按照房東所說的押金就可以拿到,可沒想到房東又給他出了難題。當龍先生的續租人過來續租房子後,他也給房東交了押金。於是龍先生要求房東退回他的押金,房東也沒說什麼,就給龍先生退回了押金。可龍先生一看押金的數目時驚呆了,房東只退了9000元,還有兩千元沒有退。
於是龍先生問房東為何要扣掉兩千元押金,房東跟龍先生說,換了一個人租房子,那麼租客的名字就變了,所以這兩千元屬於改名費。聽到房東的解釋,龍先生很驚訝。租了那麼多次房子,龍先生還沒有遇到過這種情況。
未完待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