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嫁給自己的偶像,是一件多麼幸福的事情。
做夢都會笑醒的那種。
鄭佳就是一個很幸福的人,她嫁給了自己的偶像。
還被他獨寵11年,吃了11年他做的飯菜。
兩人還有一個可愛的女兒。
一家三口看起來那麼幸福美滿,為何她還要離婚呢?
耿為華出生在山東一個普通家庭。
小時候的他就是普普通通的一個小孩。
整天和院子裡的小孩子嬉笑打鬧。
除了長得好看一點,聲音好聽一點。
其他的和大院裡的孩子沒什麼兩樣。
耿為華初中畢業後就去打工了。
並不是家裡沒有錢供他讀書,而是他的成績實在是太差了。
連高中都考不上。
之後,耿為華就去打工了,每天的工作就是刷盤子。
這樣的工作簡單枯燥,不是他想要的生活。
沒幹幾天就甩手不幹了,直言要去唱歌當歌手。
父親知道後大怒:「唱什麼歌,唱歌能當飯吃嗎?」
有很多人,還真是靠唱歌吃飯的。
不甘平庸的耿為華,最終還是去追求他的音樂夢想了。
耿為華去了上海音樂學院做旁聽。
他想,他一定會在這裡闖出一片自己的天地的。
他見大家上課都有書,於是,就是校園外的書店想去買幾本音樂教材。
在書店裡,他遇見了音樂學院的老師。
老師見他這麼熱愛音樂,耿為華又天生擁有一副好嗓子,他是一個惜才的人。
於是,破例讓他去聽自己的課。
耿為華很感激,學習也很認真。
連雲港部隊演唱隊招募,耿為華唱了一曲後,順利進入了部隊。
之後,他又進入了二炮文工團。
並且在這裡遇見了自己的初戀。
金童玉女,十分般配。
兩人在一起不久後,初戀進入北京電視台當主持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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