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有兩個兒子,大兒子孝順懂事,母親卻偏袒小兒子。不但把名下的兩套房子都給了小兒子,還把積蓄都用在了小兒子身上!
母親這些年的所作所為,大兒子和兒媳一直看在眼裡,對此他們曾多次要求母親做事公道一些。
但母親卻認為小兒子年紀小,哥哥讓著他也是應該的,所以母親不但沒有絲毫改變,甚至還一度覺得大兒子過於計較。
母親把兩套房子都給了小兒子以後,又給他帶了13年的小孩,在此期間兩個兒子發生糾紛和矛盾時,母親往往都站在小兒子的立場上發表意見。
本以為這麼做,小兒子會給自己養老,哪裡知道自己行走不便,需要人照顧的時候,小兒子立刻就改變了態度。
他先是要哥哥承擔母親的費用,遭到了哥哥拒絕後,他竟然直接把母親送到了哥哥家門口。看到母親出現在自家門口,大兒子終究還是沒有讓母親進門。
那麼最後,這個母親的養老問題應該由誰來解決呢?
母親曾和大兒子做出過一個承諾,
劉阿姨今年63歲,他的丈夫是在1998年因為工傷去世的,當時單位一次性賠償了8萬元給她。靠著這筆錢,劉阿姨在市區直接買了兩套房子。
這兩套房子中,一套房子為三人共走,分別是劉阿姨和兩個兒子,另外一套房的話,只寫了小兒子和劉阿姨的名字。
當時大兒子由於太過年輕,也沒有去多想這些事情,直到劉阿姨提出要把另外一套房子留給小兒子以後,他才明白了母親當年的做法。
2007年的時候,劉阿姨的小兒子與人合夥經營工廠,隨後因為經營不善從而導致虧損,在欠下了眾多債務後,工廠還是宣布關門了。
知道小兒子的情況後,劉阿姨急得直跺腳,但由於劉阿姨拿不出這麼多錢,所以她也無能為力。
在這個時候,小兒子主動找上了劉阿姨,並提出讓劉阿姨賣掉一套房子。經過劉阿姨的深思熟慮,她把三人共有的那套房子給賣了。
縱然大兒子當時極力反對,但劉阿姨卻堅持要賣房子!
劉阿姨的大兒子是在2008年結婚的,因為女方父母不願讓自己的女兒與婆婆還有小叔子擠在一間房子,所以他們要求劉阿姨的大兒子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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