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三年,買房時,男友爸媽出60萬首付,前提是房產證不加我名
我聽見黑暗的夜裡,我們都鬆了口氣,他是有聲的,我是無聲的。
9 七年間,我和吳文浩短暫地分過一次手。
大學四年我們是同城異校,高三那年我情緒波動太大,又經常請假,很難考 出好成績,吳文浩一向排名靠前,高考發揮穩定。
我們都留在了本省省會,我勉強上了個雙非一本,他則去了一所 985 大 學。
我因為考得不好,覺得辜負了爸爸生前的期待,內心一直很愧疚,所以大學 期間別人都像放飛的鳥兒,我卻把自己關進了比高三還牢固的籠子裡。
想盡辦法參加各種專業比賽,拿了不少獎金和獎學金,與此同時,我大二起 就開始找各種實習,只為了以後能比別人多些選擇。
不過再忙我都一心念著他。
我喜歡和他分享生活的每一件小事,有時是實習時遇到的麻煩,有時是我又 學會了一道新菜。
他也是如此。
我們和許多普通的戀人一樣,胡亂發脾氣然後再互相抱緊,衝動任性後又回 頭哭著跟對方說「對不起」。

那時我們年少輕狂,以為那一刻在自己身邊的人,就能一輩子走下去。
大四那年我們越發忙碌,我把所有時間空隙用來維持聯繫,他秒回的次數漸 漸地屈指可數,偶爾有空聊到一半他就突然不再回復。
我高高地被吊起的興奮常常被他「啪嘰」摔到地上,跌得粉碎不堪。
他只會在事後,我情緒都快過期到餿掉的時候,冷淡地跟我解釋幾句。
我也想很有骨氣地不理他,可是那時候的我捨不得。
我怕他新鮮感過了,會累、會膩,怕他的冷暴力,所以我在夜裡哭完,醒 來反省自己。
久而久之,我學乖了,每一次哭完後都在心裡警告自己,兩個人相處要注重 分寸感,不要越線。
戀愛不會永遠處於高潮期,猛烈的歡喜註定會趨於平 淡。
我告訴自己,細水長流的感情才能走得更遠。
可惜現實給了我一記耳光,狠狠地告訴我:清醒一點。
愛不會消逝,只會轉 移。
他生日那天,剛好老師要帶我去外地參加一場重要的比賽,不能留下來陪 他,我內疚地跟他道歉,他很生氣,說「不來算了」,大不了他跟別人 過。
我以為他說的是氣話。
而且我是騙他的,我早訂好火車票,準備比完賽就立刻趕回去。
我想著,怎 麼樣都要祝他生日快樂。
那時候的我手頭很緊,只捨得買綠皮火車,還是無座的。
其實也可以坐,拿 張紙板鋪在車廂交界處的廁所門口,直接坐地上就行。
五個多小時的車程,坐到屁股發麻,腿都伸不直的感覺,我現在想起來還能 感到一陣酸痛。
那時候真是很傻、很天真,覺得一切都值得。
只是我風塵僕僕趕到他寢室樓下的時候,剛好撞見他和一個穿著碎花連衣裙 的女孩子有說有笑地從遠處走來。
我趕緊躲到牆角,看著他們並肩走到樓梯口,距離不遠,我把他們的對話聽 得一清二楚。
女孩子低著頭,羞怯地問他:「學長,你有女朋友嗎?」
「沒有。」
他毫不遲疑說出口的兩個字將我殘餘的期待消磨殆盡,我很想立馬衝過去問 問他:那我算什麼? 可是看了看我因為坐火車有些皺巴巴的裙擺,和那個女生眉眼間的嬌怯笑 意,我的腿怎麼也邁不出去。
錯的不是她,我也不想讓自己變成那樣不體面的潑婦,供人圍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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