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0歲時父母離異,我的撫養權歸我媽,我媽把我交給我姥姥就自己去廣州了。到我中考那年,別人都是父母陪考百般呵護,只有我,孤零零的一個人頂著大太陽騎著單車去趕考。
我爸在離婚後一個月就把他的懷孕小嬌妻娶進了門,他們的新家就是我們一直住著的老房,離我就讀的學校學校很近,我開始還去那個家裡吃飯。不到三個月,後媽就換了門鎖,趁我爸不在家時她警告我幾次:「別再登這個家門。」
我跟我爸告狀開始還管事兒,後來我爸也裝聾作啞,我被迫徹底離開那個本來屬於我的家,住進姥姥家。
高考我成績還不錯,順利考上外地一所大學一走就是4年。大學期間我認識了男朋友李慶春,他家就是我們大學那座城市的,畢業後我就跟他留在了那裡。
工作後我偶爾回去看外婆,在幫助她收拾東西的時候看到我爸我媽的離婚協議書,我才知道他們倆離婚時把他們唯一的一套住房留給了我,約定等我成年以後把房子過戶給我。
姥姥不識字,她說根本不知道怎麼回事兒,我趕緊給我媽打電話,她似乎也忘了這件事兒,回想了半天才想起來。
我媽跟我爸離婚後就去了廣州投奔我小姨,不久跟她一個工友結婚,繼父自己帶著一兒一女,他們結婚後又生了一個兒子,我媽的生活壓力很大,對我,除去按時匯生活費以外,很少關心我,我跟她的母女關係也很淡。這麼多年,我們見的次數屈指可數,她的心思都用在她的新家上,所有的愛都給了她的親兒子。
「早就該告訴你把屬於你的房子要過來。我真的給忘了,你趕緊去找你爸要過來。」
我爸再婚後有了他夢寐以求的兒子,繼母成了家裡里的功臣,我爺爺奶奶盼來了孫子,他們都拜服在繼母的麾下。在那個家裡,繼母說一不二,我爸答應給我的撫養費早就作廢了。要不是我姥爺有一點退休金,我媽還能按時給我生活費,我都不知道我的日子怎麼過,更別提上大學了。
多年之後我再次敲開我爸家的門,可是迎接我的是一對陌生的老夫妻,我根本不認識。
「我找譚新品,他在嗎?」
老夫妻面面相覷,告訴我他們不認識姓譚的,他們才是房子的主人。
這明明就是我曾經的家,我肯定不會記錯。在物業那裡也沒有我爸的名字,我花了兩天的時間,終於弄清楚屬於我的這套房子幾年前就被我爸給賣了,我拿到他的手機號碼聯繫上了他,他對我的出現感到十分吃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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