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戰30天在頭條寫日記#
導語
莎士比亞在他的《李爾王》中寫道:不知感恩的兒女,比毒蛇的利齒更能噬痛人心。
父母含辛茹苦養育了兒女,最渴望的莫過於兒女有出息,能有能力回報自己,甚至反哺自己,即便他們能自給自足養老,不需要兒女擔憂。
可在父母內心,自己需不需要兒女養老是一碼事,兒女有沒有承擔父母的贍養義務又是另外一碼事。前者證明了父母有能力自己養老,後者則證明了子女有能力盡孝。
講述人:莫阿姨
我姓莫,今年58歲,一直是在老家和老伴相依為命。雖然我們有一兒一女,但女兒結婚成家後,我們就不曾去打擾女兒。兒子呢,兒媳婦嫌棄和公婆同住不方便,早早就勸我們安心待在老家養老,不要去給他添亂。
其實,從兩個孩子接連出生後,我雖然沒有重男輕女的想法,但老伴卻始終認為兒子才能傳宗接代。因此,從小到大,老伴都是偏心一些兒子,而我受老伴的影響,多多少少也會偏心於兒子一些。
都說窮人的孩子早當家,不怎麼受關注和寵愛的女兒,雖然比兒子小兩歲,但卻一直很懂事很孝順父母,小小年紀就懂得為父母分擔家務。
兒子從小就備受關注和寵愛,以至於長大了,拈輕怕重,什麼重擔都挑不起來。讀書時,他就怕吃學習的苦,三天兩頭請假回家,勉強讀完初中,就乾脆放棄讀書,出來闖蕩社會了。
後來闖蕩了幾年,也沒闖出個什麼名堂,倒是讓20歲的兒媳婦未婚先孕了。人家女孩子都懷孕了,父母也找上門理論,我們也只好滿足女方各種條件,給他們張羅婚事。
為了兒子的婚事,我們幾乎掏空了老底。可到了婚期,兒媳婦還是嫌棄我們彩禮給少了,只給了10萬,卻不是他們要求的12萬8。
我和老伴好說歹說,各種好話說盡,兒媳婦才同意先結婚。兒子就出來打圓場,保證一定會把12萬8彩禮分文不少給到,還讓我們把剩餘的2萬8在婚後給兒媳婦補回去。兒子的這番話,讓我心裡五味雜陳。
然而,兒子結婚花光了我們的積蓄,他們婚後半年我們都沒緩過來。女兒心疼我們,見我們為了2萬8整日愁眉苦臉,晚上也輾轉反側睡不著,就主動把自己工作掙來的3萬塊錢工資全都給了我們,讓我們補償給兒媳婦。
我本不想拿,老伴卻勸我先拿下,說女兒是自己的孩子,可兒媳婦卻是隔了一層,沒必要為了2萬8讓兒媳婦心裡膈應,對我們疏遠生分了。
拿了女兒的3萬塊錢,我心裡終究是有些愧疚。女兒卻勸我,這3萬塊錢就當是她孝敬父母的。看著懂事的女兒,我心裡的愧疚更深了。
等女兒也結婚成家時,我不但沒有要女婿的一分錢彩禮,還自己添了5萬塊錢給女兒當嫁妝,湊成15萬原封不動給陪嫁了回去。對此,兒媳婦一直不滿有怨言,認為我們偏心女兒。
之後兒媳婦也很少再登婆家門,逢年過節不但自己不回來,還把我兒子也拐跑了,一心一意跑到岳父母家當上門女婿去盡孝了。
我們父母平時有個什麼頭疼腦熱,每次給兒子打電話,他都說自己工作忙,讓我們找女兒,說女兒是全職主婦,大把時間閒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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