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大哥、大姐和小妹聽聞母親這些不實之言,竟都選擇相信,一有啥事,就心急火燎地跑來指責我,言語裡滿是質問與不滿。
他們還懷疑我將每個月給母親的生活費私吞了,聽到這話,我只覺心涼如水。
真正讓我心寒的還是去年冬至,大哥和大姐都回來看望母親,可聽到母親瞎說她攢的好幾千元紅包被我拿去用了,大哥和大姐就不分青紅皂白,把我責怪一頓,認為我連老母親的錢都要貪。
我為了照顧母親,辭去工作,放棄了自己的生活,全身心撲在母親身上,卻被他們如此誤解。
我解釋了很多,可他們根本聽不進去,依舊認定我是那個貪錢又不孝的人。
最後,我沒再忍著,趁著三兄妹都在,做了個決定,我不照顧母親了。要麼大家輪流照顧,要麼就出錢請保姆,或者送養老院去。
後來,這麼一鬧,大哥和大姐又反過來,想說服我繼續照顧,但我沒再接受。最終,他們也不想照顧,就商量請個保姆來伺候。
這4年照顧老母親的經歷,也讓我深刻地明白了照顧老人的三個殘酷道理:
1、久病床前無孝子。為什麼有些人會選擇把老人送到養老院,或者請保姆照顧?其實並不是他們不孝順,而是真的承受不住了。照顧一個癱瘓在床的老人,真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那種身心的煎熬,再孝順的子女,時間長了,真的會感到疲憊和無助。
2、在老人眼裡,出力的不如出錢的。就像我母親心裡,認為像大哥、大姐和小妹那樣,偶爾能回來送點東西、給點錢,就是孝順。而我天天在她身邊照顧,就被她認為是理所當然的。
3、兄弟姐妹多,不一定能分擔贍養責任。原本以為,兄弟姐妹多,照顧母親的責任就能分擔一些。可現實卻是,遇到老人癱瘓需要人貼身伺候時,一個個都會找藉口選擇逃避,寧願出錢也不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