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荒謬!山西摔狗反殺案,被檢方認定防衛過當?
當權勢者可以肆意闖入民宅而不受即時制止,當受害者反擊後反被追責,法律就不再是盾牌,而成了枷鎖。

有人說,申紅良不該動刀。可試問:面對數名壯漢持械破門,赤手空拳如何保護妻兒?難道要他跪地求饒,等對方「手下留情」?這種「完美受害者」幻想,本質上是對暴力的縱容。
真正的文明社會,不是要求百姓在生死關頭保持「克制」,而是確保任何人不敢輕易闖入他人家門。
可現實中,有些人仗著身份、人脈、氣勢,就以為能凌駕於規則之上。他們忘了,法律面前,沒有「主家」,只有公民;沒有「面子」,只有權利。

如今,案件仍在審理,但輿論早已給出答案:申紅良不是罪犯,他是被逼到牆角的普通人;趙某暉不是受害者,她是點燃火藥桶的那隻手。
希望法庭最終能走出紙面,走進那個被砸得千瘡百孔的院子,站在申紅良的位置,問自己一句:如果是我,那一刻,除了拿起刀,還能做什麼?
若連自衛都要被定罪,那家,還算不算最後的堡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