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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遙的《人生》里有一句話:「
真正的愛情不是利己的,而應該是利他的。
有些人看到這句話會點頭答應,覺得有道理。有些人會反對,認為「每個人都不能為自己受到懲罰」。其他人很困惑,不知道這意味著什麼。
其實路遙的話不一定對,因為主觀定義的感情是可以用任何方式定義的,尤其是對於文人來說,他們可以定義任何東西,然後為之正名。
當然,故意不同意是沒有意義的。以上觀點我們可以一一分析,你同意哪個就堅持哪個。
認為愛情首先應該「利己」的人,沒有錯,否則愛情就談不上讓自己滿意,只是讓別人滿意,這對自己太不公平。需要注意的是,不能只想著利己,因為對方也要考慮利己,如果雙方都只顧著利己,愛情就失去了意義
那些認為愛應該是利他的人沒有錯。如果你不滿足對方,對方的貢獻就會喪失。同樣,關注利他主義也是有問題的,因為你心裡也有需求。
把這兩種情況結合起來比較合理。真愛既注重利己又注重利他,讓雙方的努力都有回報,讓雙方都滿意。
原因很簡單,但說到一段愛情,就沒那麼容易了。有些人不能很好地把握利己與利他的分量,而有些人只是在表面上遇到了滿意的愛情,比如下面兩個人之間的愛情。問題看似相似,結局卻大不相同。
女人A:
「在我結婚之前,我只是聽說別人的婚姻中有這樣一個問題:丈夫命令妻子辭職去照顧婆婆,但結果妻子不高興,兩個人無法在一起,最後分手了。
從我對我丈夫的觀察來看,我認為他不會。雖然他是鳳凰男,但我曾經考驗過他,他說他絕不會違背我的意願。然而,他結婚後變了。
不知道婆婆跟他說了什麼,也不知道他是聽了外人的閒言碎語,還是自己一時興起。有一天,他突然命令我辭職去照顧婆婆,心不在焉。
有些人遇到這個問題會生氣,但我沒有。我很淡定,問他兩個問題:「
首先,我辭職了,你自己賺的錢夠養家嗎?夠還房貸嗎?其次,我辭職了,你是安心了,守住面子了,兌現孝心了,可是我呢?我嫁給你的意義就是做保姆嗎?你難道沒想過我有可能因此跟你離婚嗎?你確定因為這件事離婚對你有好處嗎?
聽完我的問題,他瞬間變得慫了。他發現自己在台階下,說自己一時昏了頭,沒有想清楚問題。他告訴我不要和他爭論。
還是沒有生氣,我繼續跟他講道理:「我是什麼樣的人?我們在一起這麼多年,你應該很清楚。不辭職就不能照顧婆婆嗎?我是不是在你心裡那麼無知?顯然,我們可以一起努力,照顧好每個人的小家庭。為什麼我們要誤入歧途?你只是想讓我付出。如果我像你一樣呢?捫心自問,我已經付出的夠多了,你又給我額外的壓力,我真的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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