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陪嫁房賣了,許寧和梁傑也離婚了,因為兩個人早就已經分清了財產,所以離婚的時候梁傑一分錢的便宜都沒有占到。
而這時小叔子的女朋友聽說房子根本不是梁傑家買到,也開始覺得受到了欺騙,鬧騰了幾個月之後,小叔子的婚事也黃了。
這下樑傑一家開始悔不當初,梁傑也打電話來向許寧道歉,渴望復婚。然而許寧是徹底清醒,無論怎樣都不願意回到那個家去了。
作為父母,在女兒談婚論嫁的時候,永遠希望女兒可以找一個人品好,條件好,尤其是家庭要和睦的男方家庭做婆家。然而在現在這個社會,大部分的年輕人都推崇婚戀自由,所以有很多的女孩子並不願意聽父母的話,只願意嫁給所謂的愛情。
許寧就是這樣一個女孩,只是因為在戀愛的時候梁傑對許寧好,許寧就覺得梁傑會對自己好一輩子,因此,完全沒有考慮父母的話和梁傑的家庭條件,執意遠嫁。最後卻發現婚後的梁傑偏心家人,而自己還要開始扶貧,在受盡了欺負之後,許寧才選擇離婚。
所以我們總是告訴女孩子們,父母讓嫁的人可以考慮,父母不讓嫁的人一定不能嫁,畢竟父母漫長人生幾十年,看人的經驗以及對婚姻的考慮,一定是比兒女要全的。而且做父母的肯定是為了兒女好,所以不要一意孤行,最後卻毀了自己的下半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