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病重急需20萬,兒媳決定賣婚房救婆婆時,發現自己被騙了3年
李麗華僅僅維持三年的婚姻眼看著就要走到盡頭了,往日的夫妻情深婆慈媳孝,家庭和睦就像一場夢一般,終究在現實面前不堪一擊,然而揭露事實真相的導火索是李麗華婆婆的一場重病,就是婆婆的這場病讓李麗華拆穿了婆婆和丈夫的一個「驚天」騙局。
李麗華初識丈夫那還是三年前,那時李麗華已經32歲了,彼時的她因為工作原因還沒有談對象,這可把李麗華的父母著急壞了,為了給女兒找對象二老也是煞費苦心,他們不放過任何一個給女兒相親的機會,二老平時有愛到公園遛彎的習慣,正好那天公園舉辦了一場相親會,他們就在那裡遇見了李麗華未來的婆婆。
當時兩邊的老人將兩個孩子的資料信息互相交換,雙方老人都覺得這倆孩子還挺合適,年齡相當文化程度也差不多,所以雙方父母就決定撮合他們的兒子女兒見面。李麗華第一次見到丈夫時就對這個男人產生了好感,他整個人給人一種沉穩內斂的感覺,經過交談相處後李麗華更加確認了這人就是她要找的男人。
就這樣他們確立了戀愛關係,半年後就打算結婚了,雙方父母是在他們之前就互相認識了,溝通結婚事宜就很順暢,只是在新房的問題上產生了一點分歧,李麗華這邊的想法是兩邊各出一半的錢,首付買房剩下的房貸就由夫妻倆共同承擔,可是婆婆這邊並不同意當時她是這麼對李麗華說的:結婚,房子當然是由男方這邊來出,所以我們願意來承擔房子的所有費用,我們打算給你們按揭一套房子,至於房貸也會由我們這邊來承擔,不需要你們家出錢。
李麗華聽後先是一驚轉而又覺得很感動,沒想到婆家會這麼通情達理,於是李麗華和父母商量後便決定不要男方家的彩禮也算是投桃報李了,只不過李麗華有一個要求那就是房產證上必須寫丈夫的名字,至於加不加她的名字都無所謂,但是丈夫的名字必須有且只能是他一個人。
李麗華覺得這個要求也並不過分,丈夫和婆婆聽後也欣然答應了,結婚後,李麗華和丈夫生活的恩愛又甜蜜,她和婆家的關係親密中又帶有邊界感謝,婚後她和丈夫兩個人單獨居住,每周末才會到婆家或者娘家去探望一次,這種適當的距離感讓李麗華和婆婆也幾乎沒有矛盾。
在這樣幸福的生活下很快李麗華就懷孕了,經過十月懷胎,李麗華生下了一個可愛的女兒,自從生孩子李麗華就辭去了工作一直在家帶娃,做起了家庭主婦,雖說他們生活的並不富裕但也平安喜樂,衣食無憂。
沒想到在女兒三歲的時候,家裡發生了變故,李麗華的婆婆突然病倒了,婆婆得了急性腦梗塞這對於並不寬裕的李麗華家無疑是雪上加霜,婆婆的病需要動手術以及其他的治療住院康復等一系列雜七雜八的費用,加起來至少得20來萬,面對這麼大一筆費用李麗華和丈夫束手無策,平日裡李麗華在家帶娃日常生活開銷都是靠丈夫的工資來支持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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